一、為落實內部稽核功能之發揮,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遵循,內部稽核單位直接隸屬於董事會,負責本公司內部控制之檢查與評估。
二、本公司稽核室配置稽核主管1人,稽核人員1人共計2人,綜理稽核業務。內部稽核人員,除具備證期局要求的適用資格外,並於每年持續進修內部稽核相關之專業課程,參加主管機關指定機構所舉辦之內部稽核講習,以提昇稽核品質及能力。
三、稽核室職掌說明
一、內部稽核單位於年底前擬訂次一年度之稽核計畫,提董事會決議通過,內部稽核人員執行查核時,應秉持超然獨立之精神,以客觀公正之立場,依本公司「內部稽核實施細則」訂定之稽核程序與稽核重點,實地抽核樣本進行檢查、核對、勾稽、評估,據以檢查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,並檢附工作底稿及相關資料等作成稽核報告,相關之稽核報告、工作底稿及資料並至少保存五年。
二、內部稽核人員對於檢查所發現之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異常事項,均據實揭露於稽核報告,並於該報告陳核後加以追蹤,定期作成追蹤報告,以確定各單位缺失及異常事項已及時採取適當之改善措施。
三、稽核報告完成之次月底前交付各監察人與獨立董事查閱,並定期董事會報告稽核業務執行情形。
四、稽核室每年依規定覆核公司各單位及子公司之自行檢查報告,併同前述內部稽核結果及改善情形,提供董事會評估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「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」。
五、本稽核室依主管機關規定之期限內,進行下列事項申報作業: